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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发挥融资优势助力全省重大民生和扶贫项目建设

  • 2017年03月27日 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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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大型投融资企业,其前身为2012年8月成立的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属专职从事城乡建设投融资的专业机构,主要职能是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城市地下管廊、养老产业等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城市功能体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资产运营。随着2014年以来国家加大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和精准扶贫工作的投入,省委、省政府要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大力推行政府购买融资服务方式解决资金困难。集团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先后组建甘肃省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投资公司、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公司,作为省级融资平台参与全省重大民生和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省级融资平台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合作,采取统贷统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全省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平台组建1年来,已累计签订融资合同额450.89亿元,向各市州、县(市、区)项目投放各类资金和贷款302.36亿元。
  一、采取“三统一”模式,保障棚改融资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三统一”即: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实际操作中,由省住建厅对各市县区上报的棚改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年度棚改项目计划;省财政厅对各市县区的财政状况进行核实,确定贷款额度;省棚改公司规范棚改项目申贷材料;国开行甘肃分行则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测算。经严格审核后由开发行、省级平台、市州或县级政府及用款人签定三方融资协议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可设立2个棚改融资平台,一是省会城市独立设立一个融资平台,承接本市棚改项目融资;二是省级设立一个融资平台,承接除省会城市外各市、州棚改项目融资。省级平台取得国家开发银行2014-2017年棚改授信总额350亿元,截止2016年底,已签订贷款合同额337.46亿元,占授信额度96.42%,已发放各市州贷款242.34亿元,占合同额71.81%。项目涉及13个市州(含兰州新区)124个项目。
  由于“三统一”模式贷款利率低、期限长、操作流程简便、还款保障落实,深受各市州政府欢迎。省棚改公司积极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和贷款银行落实授信额度、完善管理办法、优化操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热忱为市州及项目服务,指导帮助市县用款人做好贷款申报审批,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适时办理贷款发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针对各地项目实施中具体情况,以有利于项目实施为原则,及时协调主管部门、贷款银行、项目实施单位调整计划、变更合同、置换资金,最大限度支持地方棚改工作开展。棚改“三统一”模式实施以来,为推进市州棚改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为拉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采取“政府购买融资服务”模式,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工程。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的深山区、林缘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村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十三五”期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17.39万户73.14万人,共投入资金396.7亿元,除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内资金补助及搬迁群众少量自筹外,国家和省级政策性融资投入将达到248.7亿元,包括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作为资本金73.7亿元;长期低息贷款175亿元。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已成为目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指定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服务承接方,并授权省财政厅与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购买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服务协议,由省易地扶贫搬迁公司为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提供融资保障服务,承接管理运作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等资本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
  由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我省刚刚起步推行,各地对其运作方式和流程十分陌生。为此,省易地扶贫搬迁公司积极配合省发改、财政、扶贫、金融机构等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包括: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平台建设方案、实务操作培训等。指导市县组建融资平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融资要件,制定管理办法。针对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流程要求严,各地普遍存在业务生疏、认识模糊、工作滞后的问题,公司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先后赴10个市州主动对接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答疑解惑,使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融资平台吃透了政策,澄清了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掌握了操作流程,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省、市州发改部门和县(市、区)融资平台的充分肯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各方努力,迅速构建起了省、县(市、区)融资平台体系,理顺了工作机制,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按时启动和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截止2016年底,全省涉及易地搬迁的72个县市区,已完成65个县市区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三方协议》审核签订,协议融资总额245.15亿元,占“十三五”融资总额的98.6%;已发放各类融资资金60.02亿元,包括:项目资本金20.5亿元、长期贴息贷款39.52亿元。
  三、助力精准扶贫,支持全省农村D级危房改造。农村D级危房是指农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经鉴定已不适宜继续居住,必须拆除重建的危房。自2008年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资金补助支持,已陆续完成大多数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政府补助资金有限,农村最贫困的低保户、特困户及残疾人家庭户仍然无力负担房屋改造费用。这部分特困户已成为农村危房改造遗留的最大难题,成为最难啃的硬骨头。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D级危房改造纳入全省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并统筹财力,创新思路,研究制定了解决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甘办发[2016]86号),制定了统筹中央、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提高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及多方筹资实施差异化补助的资金解决方案,力争2017年全面完成全省农村D级危房改造。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由省城乡投资集团所属省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投资公司作为扶贫贷款平台(省级平台),统一承接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长期低息贷款。根据省政府授权,省建设厅与省级平台签订政府购买融资服务协议,依据县级政府年度改造计划和贷款申请,统一发放贷款支持各县市区实施D级危房改造。目前,已确定全省农村D级危房改造总户数11.05万户,贷款总规模约55.25亿元。省扶贫开发和棚户区改造投资公司已同省建设厅正式签订《购买农村D级危房改造融资服务协议》,与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制定了《甘肃省农村D级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融资平台,准备相关融资要件及工作方案,待省上年度计划下达后即可启动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省、市州、县市区及乡镇村各级政府和部门,关系10多万农村贫困户住房改善和脱贫奔小康,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将全力以赴,精心谋划,不辱使命,为全省扶贫攻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农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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